良人未归人未遂
2024-06-03 12:08:39
药流适用于妊娠49天以内的宫内妊娠,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胚胎组织较小的女性。使用药物后,孕酮的活力下降,子宫强烈收缩,将妊娠组织排出体外。如果有慢性疾病、过敏性哮喘史、对药物过敏或近3个月有接受过糖皮质激素治疗的女性不适用药物流产。药流前药确定无妇科炎症以及其他全身性疾病。患者要签署副作用等知情同意书。一定在正规医院,全程有医护人员的陪同下开展。如在家中进行药物流产也要有医生陪同,随时观察情况,监测生命体征。切不可在小诊所盲目用药,以免有生命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