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无效没有诉讼时效。无效合同主要是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支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以及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等情形下,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先关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第一百九十九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