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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因工资未发放而采取罢工行动是否合法?
隐水酣龙 2025-02-10 00:5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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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水酣龙 2025-02-14 23:27:24

劳动者有权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支付劳动报酬、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不支付加班费或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支付,并要求支付赔偿金。

法律分析

可以去劳动部门投诉。即使劳动者存在罢工的行为,但用人单位仍然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给劳动者,否则,劳动者有权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相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拓展延伸

员工罢工行动的法律合规性及影响分析

员工罢工行动的法律合规性及影响分析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在法律层面上,罢工行动的合法性取决于各国或地区的劳动法规定。通常情况下,员工罢工行动被视为一种合法的集体行动,旨在维护劳动者的权益和利益。然而,法律也会对罢工行动设定一些限制,例如在某些关键行业或服务中的罢工可能受到限制。此外,员工罢工行动对雇主和整个经济体系都会产生影响。它可能导致生产中断、经济损失和劳资关系紧张等问题。因此,为了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同时,还需要平衡罢工行动对整体社会利益的影响,以确保法律合规性和社会稳定。

结语

劳动者在遇到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下,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并要求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对于逾期不支付的情况,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一定比例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在员工罢工行动的法律合规性及影响方面,虽然罢工行动被视为一种合法的集体行动,但也需要平衡其对整体社会利益的影响,以确保法律合规性和社会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二章法律责任第九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九十五条【不履行法定职责、违法行使职权的法律责任】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违法行使职权,给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二章法律责任第九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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