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大国内需求,调整产业结构,防范金融风险,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进行了调整和确定。
操作方法
国家规定,钢铁、电解铝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40%。
水泥属于过剩产能,国家规定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35%。
煤炭、铁合金、电石、焦炭、玉米深加工、烧碱、黄磷、机场、港口、沿海及内河航运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30%。
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公路、化肥(钾肥除外)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5%。
普通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0%。其他房开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30%。
除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0%。经国务院批准,个别特殊的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可以适当降低最低资本金比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