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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只有两名股东的股权转让
清尊素影 2025-02-10 11:3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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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尊素影 2025-02-14 23:35:17

股权转让需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否则不得转让。股东可行使优先购买权,按出资比例购买。法院强制执行时,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若不行使则视为放弃。股东可反对公司回购股权,条件包括五年不分配利润、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等。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继承股东资格。公司法保护股东利益,一致反对则无法转让。

法律分析

公司法》:股权转让

(一)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

1、内部转让

72.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外部转让

72.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72.3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外部转让的优先认购权

72.2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72.3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强制执行过程中股权转让

73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反对股东的股权回购权

1、条件

75.1(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75.1(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75.1(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2、程序

75.2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股权继承

76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为一个股东的股权转让行为势必会影响到其他股东的利益,所以公司法为了保护这些股东的合法权益赋予了他们决定是否同意转让的权利,一旦遭到了所有股东的一致反对就不能进行转让。

结语

股权转让是公司法中的重要议题,涉及内部和外部转让。根据公司章程和法律规定,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必须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的同意。同时,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其他股东也享有优先购买权。此外,公司法还规定了反对股东的股权回购权以及股权继承的相关规定。这些规定旨在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转让行为不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三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第二节股份转让第一百四十一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三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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