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工伤骨折赔偿需根据伤残等级、工资、年龄等因素确定,赔偿数额各异。工伤保险基金可支付医疗费、伙食补助费、康复费等费用。工伤程序包括提交认定报告、调查、鉴定和协商赔偿。若公司不处理,当事人可申请调解或仲裁,不服仲裁裁决可起诉法院。
法律分析
一、工地上工伤骨折了怎么赔偿
从我国工伤鉴定的标准来看,身体任何部位骨折,愈后没有功能障碍或者是轻度功能障碍的,一般评定为十级伤残,有些部位的骨折,进行内固定或外固定手术后,一般可以评到九级伤残。
从工伤赔偿的标准来看,一般十级伤残赔偿10W块钱左右,九级伤残能赔到15W左右,具体的赔偿数额还要根据本人的工资数额、本人的年龄、单位所在地区和受伤的年份来决定,所以每个人的赔偿数额不尽相同,甚至相差数倍。
各省的工伤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在工地受伤如何走工伤程序
(一)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诊断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报告;
(二)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死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于工伤;
(三)工伤鉴定,是指医疗终结或者医疗期满后,县级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在申请工伤鉴定的劳动者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对其伤残等级进行鉴定的行为;
(四)根据劳动鉴定结果,协商赔偿。
若是在工地受伤,而公司不给处理的话,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结语
工地上工伤骨折如何赔偿,根据我国的工伤鉴定和赔偿标准来看,骨折伤残程度和治疗情况会影响赔偿金额。一般而言,十级伤残赔偿约10万元左右,九级伤残赔偿约15万元左右。具体赔偿数额还需考虑个人工资、年龄、地区和受伤年份等因素,因此每人的赔偿数额可能有所不同。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伤残补助金、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和护理费等。如果在工地受伤且公司未予处理,当事人可向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如调解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满意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