帽子戏法,指在足球比赛中,一名队员3次将球踢进对方球门,但不包括在决定比赛胜负的点球大战中的进球,起源于童话《爱丽斯漫游奇境记》。
帽子戏法,体育领域术语,是指在足球比赛中,一名队员3次将球踢进对方球门,但不包括在决定比赛胜负的点球大战中的进球。另外,“帽子戏法”的应用范围不只限于体育领域,人们还用它形容连续3次的成功。
帽子戏法最早出现在1858年。当年,板球手HH·斯蒂芬森连续3次击中门柱得分而被奖励一顶帽子,是第一个获此奖励的板球手。“帽子戏法”(英文为hat-trick)作为一个专用词出现在印刷品中是在1878年。后来,“帽子戏法”被广泛应用于体育比赛中。
现为足球用语,指一名球员在同一场比赛中连进三球,意为和魔术师变戏法差不多,令人惊奇和赞叹。如德国队11号克洛泽上演了历史上第38个“帽子戏法”,而在1954年世界杯共出现了8次“帽子戏法”,为历史之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