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户去世后没有丧葬费,但可以凭经济困难证明向民政部门申请经济补助;城乡居民死亡家属可以申请一次性补贴,具体程序咨询民政部门;退休人员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可申请丧葬补助费,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法律分析
农村低保户没有丧葬费,而低保户每月享受低保金,去世了,是没有丧葬费的,现在政府还没有这方面的优惠政策,如果确实家庭有困难,可以去户口所在地的村开出经济困难证明,家属带上证明到乡镇,区的民政部门申请经济上的补助,完全没问题。具有本市户籍且没有享受基本丧葬补助费的城乡居民死亡家属可以申请一次性补贴,具体程序请咨询民政部门。扩展资料:退休人员丧葬费领取1、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应当在3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丧葬补助费,办理时需填报《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申领表》交社区盖章,社保员签字后,并携带离退休人员火化证原件、复印件及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前往社保局养老保险服务大厅办理丧葬费申领手续。2、对长期居住在非火化区的离退休人员,除填报《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申领表》外,还需提供公安机关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证明、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非火化区证明及公安机关出具的长期居住证明。3、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应在申报死亡的同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供养直系亲属按月领取的救济费。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定后,填写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档案,采集供养直系亲属的信息,从退休人员死亡的次月起,为供养的直系亲属发放按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
拓展延伸
贫困户户主丧亡补助政策及申请流程
贫困户户主丧亡补助政策是为了帮助贫困家庭应对户主去世后的丧葬费用而设立的一项福利措施。根据相关规定,贫困户户主丧亡后,其家庭可以向当地政府提出申请,申请获得一定数额的丧葬费补助。具体的申请流程通常包括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如户口簿、死亡证明等,并填写申请表格。申请材料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家庭将获得相应的补助款项。为了确保申请成功,建议家庭提前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要求,并按要求准备好所需材料,以便顺利申请到丧亡补助。
结语
贫困户户主丧亡补助政策是为帮助贫困家庭解决丧葬费用而设立的福利措施。根据规定,家庭可向当地政府提出申请,获得一定数额的补助。申请过程中需准备相关证明文件,并填写申请表格。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家庭将获得补助款项。为确保申请成功,建议提前了解当地政策要求,并准备好所需材料。详情请咨询当地民政部门。
法律依据
烈士褒扬条例(2019第二次修订):第三章烈士褒扬金和烈士遗属的抚恤优待第二十条烈士遗属不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享受定期抚恤金条件的,应当注销其定期抚恤金领取证,停发定期抚恤金。
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死亡的,增发6个月其原享受的定期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同时注销其定期抚恤金领取证,停发定期抚恤金。
烈士褒扬条例(2019第二次修订):第三章烈士褒扬金和烈士遗属的抚恤优待第十六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享受定期抚恤金:
(一)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的;
(二)烈士的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残疾或者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
(三)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凭证领取定期抚恤金。
烈士褒扬条例(2019第二次修订):第三章烈士褒扬金和烈士遗属的抚恤优待第十八条定期抚恤金标准参照全国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水平确定。定期抚恤金的标准及其调整办法,由国务院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烈士遗属享受定期抚恤金后仍达不到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予以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