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里梦外都是你
2024-12-25 09:52:32
在同居关系中,一方死亡,另一方是不能以配偶身份主张对财产的继承权的,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则未形成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只能按一般财产关系进行处理,如属于共有财产的,只能分割共有人属于自己的一部分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夫妻无论同居多久,只要是经过登记的合法婚姻,夫妻一方可以以配偶的身份继承夫妻另一方的合法遗产。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配偶是自然人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之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