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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六条规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准则第四条规定: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如果是新竣工的大楼,装修费用金额较大的应属于固定资产。在建造期间,做分录:借:在建工程贷:银行存款投入使用,做分录:借:固定资产贷:在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