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津、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四川、陕西、广西、海南、重庆、宁夏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领证不用回户籍地。国务院批复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这意味着内地居民在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上又有了更多的便利。
婚姻登记可凭居住证办理,更方便了非本地户籍的当事人。这样不仅方便了居住在不同地区的情侣们注册结婚或办理离婚,也避免了往返于两地的不便。除此之外,少数民族地区的婚姻登记不需要回自己的户籍地,而是在当地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办理,这个政策对于少数民族群体来说十分方便。
一些省份也开通了异地结婚登记的通道,例如在江苏省,只要符合规定的条件,异地居民也可以在当地结婚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具体条件包括双方均为外地常住人口、两人婚姻登记所在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同或者双方都在江苏省内,但居住地点离婚姻登记所在地过远。广东省也推出了类似措施,在异地居民结婚登记时,可以凭借《广东省居住证》、身份证和户口簿等材料办理。
2019年起,湖南省离婚登记实行“自助式”离婚登记,不用再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而是可以在公共场所、工作单位以及网络上自助完成离婚登记。这种方式省去了离婚当事人往返于两地的麻烦,提高了离婚登记的效率。无论是“跨省通办”试点还是其他政策,都是为了方便人们的生活,减轻居民的负担,推动社会进步的一种方式。相信在相关部门的引导下,未来还会有更多的地方加入到这个方便和灵活的行列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