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本身就是一个明火作业过程,危险性很大。发生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没有对动火设备内部本身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进行全面吹扫、置换、蒸煮、水洗、抽加盲板等程序处理,或没有对经处理而达不到动火条件进行分析或分析不准,而盲目动火,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动火作业
(2)气焊、气割动火所用的乙炔、氧气等易燃、易爆气体,胶带、减压阀等器具不完好,出现泄漏,发生燃烧和引起爆炸。
(3)在动火作业时,气割、气焊或是电焊,都要使金属在高温下熔化,熔化的液态金属到处飞溅,使周围的地漏、明沟、污油井、电缆沟以及取样点、排污点、泄漏点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动火作业
(4)气焊、气割时所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都是压力容器,设备本身具有较大的危险性,违反安全规定,使用不当,发生着火、爆炸事故。
(5)用电焊时,电焊机不完好或地线、把线绝缘不好,造成与在用设备、管线发生打火现象,焊工在附近其他设备、管线上引弧,造成设备、管线击穿,或使设备、管线损伤,甚至将接地线连接于在用管线、设备以及相连的钢结构上,留下隐患。
动火作业
(6)用电时,电线或工具绝缘不好发生漏电,或焊工不穿绝缘鞋,在容器内部或潮湿环境作业,造成人员触电,或合闸时,保险熔断产生弧光烧伤皮肤等。
(7)监护人员脱离岗位或没有监护人,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环境条件发生变化时,如在进行取样、排污或发生泄漏等情况下没有及时停工,引发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