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足球比赛竞赛规则要点。正式的国际足球比赛分为上、下两个半场,每半场45分钟,中间休息不得超过15分钟。加时赛每半场15分钟。
2、每队上场队员不得多于11名,其中必须有一名守门员。如果一队的场上队员少于7人,则比赛不能开始。奥运会足球比赛中,每场比赛最多可以使用3名替补队员;场外和场上队员未经裁判员许可不能擅自进出场地。比赛时,守门员和其他队员的位置不能随意交换,如需要交换,须经过裁判员同意。
3、裁判员。一场正式的足球比赛由:一名裁判员,两名助理裁判员,一名第4官员担任裁判工作。裁判员的职责:有场上最终判决权,决定比赛时间是否延长、比赛是否推迟和中止。助理裁判员的职责:示意越位及球出界,协助裁判员的场上判罚,但没有最终判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