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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万存款被行长挪用银行拒赔,如何挽回损失
吞咽沧桑 2024-06-16 19:4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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吞咽沧桑 2024-06-17 10:32:57

唯一挽回损失的方法只能通过起诉经过法院来有效弥补损失,但会有着较大的难度。在此次事件中,银行认为作为家庭储户没有定期的查询银行账号,这是一大错误,需要承担一部分的责任。如今银行行长已经被判刑,可惜钱至今为止都没有拿到。

银行行长挪用资金被判2年3个月

李先生在2008年进行储蓄业务,总共用三个身份证存入135万元,在之后的十年时间内总是会连同当年利息一起同时存入支行。根据存折显示,2008年1月6日开户后,3本存折共投入的金额为135万元,之后都会有本金还有利息支取的信息,到了2018年12月份,3本存折总共是243万元。可等到准备用钱时,才发现根本就无法取钱,除了第1笔存款信息是真实的之外,其余的全部都是造假的。事情暴露之后才知是银行行长弄虚作假,现在已经被判刑。

涉案银行认为储户和中间人应担责

刑事官司判了,但损失的钱依然没有办法要回来。法院审理后认为,作为储蓄机构需要有效保证利息以及本金的支付不可以违反规定,不可以拒绝支付本金和利息。银行方面认为一审判决有误,不愿意承担赔偿责任,作为储户为何没有定期查询账户。这完全是本身所造成的责任,和银行没有关系。

需加强对银行的监管力度

银行属于信托机构,应全面保障每一个顾客的资金安全,而并非是随意挪用,随意的拒绝承担责任。呼吁监管部门需有效加强监管力度,保证客户的正常权益,保证银行的合法运营,严格执行金融风险管理制度,保障每一个客户的存款安全。同时作为客户还应该定期的查询银行卡内账户,一旦发现有异常,需及时和银行取得联系,在必要时可选择报警处理。作为银行,因时时刻刻以客户为先,需要保障每一个客户的资金安全,这才能够得到消费者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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